您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案例

(胜诉) 未履行补偿义务,法院判决责令履行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0-05-07

胜诉行政案件系列之十九   

履行补偿义务,法院判决责令履行

 

 

杨应军律师(13911859296同微信号):执业十八年,出版多部专著,代理的诉各级地方政府行政案件取得诸多胜诉,另有两宗国务院最终裁决案(一宗撤销某直辖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另一宗确认某直辖市政府行政行为违法)。

 

代理全国各类企业行政案件招商引资、土地、房屋征收等):

一、《最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全流程》(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二、《民告官必备法律知识139问》(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三、《拆迁与征地维权指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年版)

四、应法律出版社稿约撰写的《房屋征收补偿实战策略》,即将付梓。

另撰有《企业拆迁研究案例系列》(15篇)、《行政诉讼研究案例系列》(10篇)、《从副省长出庭看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数十篇文章。

 

 

基本案情:

      

2005年*月*日,大连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与某村民委员会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取得某村21448.20平方米(合32.2亩)土地和相关地上物以及邻近的两块荒坡地(合计约33亩)的绿化、使用权。后,某公司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及房屋产权证书。 

 

某公司名下的土地被辽宁省人民政府在2012年、2013年分两个批次征收,某公司至今未获得征收补偿。杨律师为某公司拟定了诉讼方案并制作了诉讼文书,参加了2020年1月6日的庭审,庭审视频地址: http://tingshen.court.gov.cn/share/wechat/9982884?type=s2

 

 

裁判结果:

        责令被告大连市**区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原告大连**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征收补偿的法定职责。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