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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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中的审查要点
企业房屋征收中估价报告的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意见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审查
依赖保护利益与房屋强制拆除合法性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8)最高法行申154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鄂州市泓元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张保洲,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邱乐耕,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所地: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广场西路1号。法定代表人:胡澜,该管理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