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级法院企业行政判例与土地颁证行为有否利害关系之审查(所选判例,仅供探讨,不代表本号观点)杨应军律师(13911859296同微信号):执业十八年,出版四部专著,专注企业行政案件。 代理的行政案件涉及各级地方政府,另有两宗国务院最终裁决案(一宗撤销某直辖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另一宗确认某直辖市政府行政行为违法)。 代理全国各类企业行政案件(招商引资、土地、房屋征收等),已出版专著如下: 一、《房屋征
行政赔偿事实依据之审查(所选判例,仅供探讨,不代表本网观点) 江苏高级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
最高法院企业行政判例行政赔偿撤诉后能否再起诉 (所选判例,仅供探讨,不代表本号观点)杨应军律师(13911859296同微信号):执业十八年,出版四部专著,专注企业行政案件。 代理的行政案件涉及各级地方政府,另有两宗国务院最终裁决案(一宗撤销某直辖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另一宗确认某直辖市政府行政行为违法)。 代理全国各类企业行政案件(招商引资、土地、房屋征收等),已出版专著如下: 一、《房屋征收补偿实战
林权登记案件中第三人的确定(所选判例,仅供研究,具体案件需具体分析)贵州高级法院认为:关于原审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诉讼程序的问题。花坝公司主张原审应当追加案外人重庆鼎昌实业有限公司作为本案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在本案中,
关闭水电站应否补偿以及补偿主体应如何确定重庆高级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马良水电站关闭是否应当获得补偿;二、如应予补偿,补偿主体如何确定。本院对此分别评述如下: 一、关于马良水电站关闭是否应当获得补偿的问题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可知,马良水电站在建设过程中经过了原丰都县环境保护局、丰都县水利局、丰都县林业局、丰都县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的审批许可,建设手续完备、合法。丰都县政府主张马良水电站
绿化工程竣工备案审查与行政机关不提交被诉行政行为证据的法律后果